追封曰“光化公主”的原因:是为了给弘化公主“复姓曰李”,而不是为了“讳太子李弘”
来源:文旅网 | 作者:zb | 发布时间: 2023-03-14 | 1378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弘化公主封号(之五)

追封曰“光化公主”的原因:是为了给弘化公主“复姓曰李”,而不是为了“讳太子李弘”

郝厚璋

(2023年3月2日开笔,2023年3月14日终稿)

 

一、“复国号唐”必须得“去周去武”

 

武则天三个身份:皇后(683年十二月前)→皇太后(683年十二月)→则天女皇(690年九月九日-705年正月)。

《旧唐书》:“(690年)九月九日壬午,革唐命,改国号为周,改元为天授(690年)”。

以古代正统观来说,690年武则天“改国号为周”是属于篡朝性质的一次改朝换代。在运作“以周代唐”的过程中,武则天采取了“革唐命”的一系列颠覆性措施。

《资治通鉴》《旧唐书》:“制以释教(佛教)开革命之阶,升于道教(唐初国教)之上”“令释教在道法之上,僧尼处道士女寇之前”。“改东都(洛阳)为神都”“改置社稷于神都”“改唐太庙为享德庙,以武氏七庙为太庙”。“改尚书省及诸司官名”“旗帜改红色为金色”“八品以下旧服青者更服碧”“改内外官所佩鱼并作龟”“改造天、地等十二字”。

 

705年唐中宗“复国号唐”是“还唐去周”的又一次改朝换代,当然要把被大周王朝颠倒了的一切重新颠倒过来。

《资治通鉴》《旧唐书》:唐中宗神龙元年(705年)“二月甲寅,复国号,依旧为唐。社稷、宗庙、陵寝、郊祀、行军、旗帜、服色、天地、日月、寺宇、台阁、官名,并依永淳已前故事。”“复以神都为东都,北都为并州,老君(老子)为玄元皇帝”“立太庙、社稷于东都”“迁周庙(武氏庙)七主于西京(长安)崇尊庙”。

 

则天女皇之“革唐命”,是在率土之滨的方方面面都刻上“武氏标记”。唐中宗复位后的“去周去武”也是全方位系统性的,在方方面面都要清理洗刷掉“武氏标记”。这是改朝换代的通行干法,不独大唐如此。

注:以下“()”中为“则天女皇”在位期间(690-705年)的年号及其所改地名、官名。“神龙”“景云”为唐中宗复位期间(705-710年)的年号。

《旧唐书》:“陇右道凉州,神乌县:(证圣元年﹝695年﹞,改为武威县。)神龙元年(705年)二月,复为神乌县。”“ 文水县:(天授元年﹝690年﹞十月十四日,改为武兴县。)神龙元年﹝705年)二月十五日,复旧。”“(天授二年﹝691年﹞,改为武宁县。)神龙元年(705年),改为唐兴县。”“(如意元年﹝692年﹞,置武昌县。)神龙元年(705年)二月四日,改为唐兴县。”“(长寿二年﹝693年﹞,改为章武县。)神龙元年(705年)二月四日,改为行唐县。”“(证圣元年﹝695年﹞四月一日,置武兴县。)神龙元年(705年)十月十九日,改为龙兴县。”“紫溪县:(圣历元年﹝697年﹞正月三十日,改为武隆县。)神龙元年(705年)三月,改为唐山县。”“(圣历元年﹝697年﹞五月一日,改为武清县。)神龙元年(705年)二月五日,复为向城县。”“(圣历元年﹝697年﹞五月十一日,改为武台县。)神龙元年(705年),复为南阳县。”“(圣历元年﹝697年﹞,改为武安县。)神龙元年(705年),改为石泉县。”“(长安四年﹝704年﹞,又置为武寿县。)神龙元年(705年)二月,复为含山县。”

从地名的更改时间看,则天女皇(690-705年正月)在一直不停地制造“武氏记号”,以策武氏垂基万万年。神龙元年(705-710年)二月,唐中宗一复位就立即着手改换官名、地名,把“武氏记号”统统洗刷掉,变祈“武”万安为祈“唐”万安。母子之不容之仇视,可见一端。

 

废止禁用前朝的官名,这是历来改朝换代的第一禁令。中国历史上,从来就没有后朝承认和使用前朝官名的惯例,“复国号唐”也不可能例外。

《旧唐书》:“(天授元年﹝690年﹞,又改为左右史。)神龙元年(705年),复为起居舍人焉。”“(天授中﹝690-692年﹞,改为宫尹。)神龙元年(705年),复为詹事。”“(长安三年﹝703年﹞闰四月十五日,又改为中台。)神龙元年(705年)二月四日,改为尚书省。”“(至圣历元年﹝697年﹞六月三十日,改安东都护府为安东都督府。)神龙元年(705年)二月四日,改安东都督为安东都护府。”

官名是一个朝代很重要的标签,历来属于改朝换代废止禁用的当先之务。官名包括官方机构名称、官职名称等等。爵位、封号也包括在官名概念之内。

《弘化公主墓志》:“大周故弘化大长公主李氏赐姓曰武改封西平大长公主墓志铭并序”。

则天女皇“赐姓曰武”改封的“西平大长公主”是典型的大周王朝官名,当然属于必肃之流毒。必肃,就是不能再延续使用了。

 

二、是唐睿宗取代了唐中宗,“弘化大长公主”这一封号也在当然的禁忌之列

 

《旧唐书》:嗣圣元年(684年)“二月戊午,废皇帝(唐中宗李显)为庐陵王,幽于别所。”“己未,立豫王轮(李旦)为皇帝(唐睿宗),令居于别殿。大赦天下,改元文明,皇太后(武则天)仍临朝称制。”

血源关系:(父)唐高宗+(母)武则天→(子)唐中宗李显(子)唐睿宗李旦。

皇位传承:唐高宗李治(649年五月-683年十二月)→唐中宗李显(嗣圣683年十二月-684年二月)→唐睿宗李旦(684年二月-690年九月)→则天女皇(690年九月九日-705年正月)→唐中宗李显

684-690年期间,尽管名义上的在位皇帝是唐睿宗,但实权操控无不出自“临朝称制”的皇太后武则天。

690年前唐睿宗年号:文明(684年二月)→光宅(684年九月)→垂拱(685年)→永昌(689年)→载初(-690年九月九日)→→

《旧唐书》:“(光宅元年﹝684年﹞,改为凤阁。)神龙中(705年),复为中书省。”“(光宅元年九月,改为鸾台。)神龙元年二月四日,改为门下省。”“(光宅元年,改为天官尚书。)神龙二年,复为吏部尚书。”“(光宅元年,改为地官尚书。)神龙元年,复为户部尚书。”“(光宅元年,改为春官郎中。)神龙元年,复为礼部郎中。” “(光宅元年,改为夏官尚书。)神龙元年,复为兵部尚书。”“(光宅元年,改为秋官尚书。)神龙元年,复为刑部尚书。”“(光宅元年,改为冬官尚书。)神龙元年,复为工部尚书。”“(光宅元年,改为成均监。)神龙元年,复为国子监。”“ (光宅元年,改为司宾寺。)神龙元年,复为鸿胪寺。”“(光宅元年,改为司刑寺。)神龙元年,复为大理寺。”“(光宅元年九月五日,改为文昌左右相。)神龙元年二月四日,又改为左右仆射。”“(光宅二年,又为内史。)神龙元年,复为中书令。”“(光宅元年,改为左右玉钤卫。)神龙元年,复改为左右领军卫。”

 

经一一查对,皇太后武则天(683年十二月-690年九月)更改的官名大多是在唐睿宗光宅、垂拱年间(684-688年)所为,几乎无所不及。唐中宗对于洗刷唐睿宗第一次在位期间(684-690年)的印记,尤其心细如发,干得一丝不剩。

“弘化大长公主”这一封号的授封时间是在唐睿宗第一次在位期间(684-690年)。“天无二日”,显然“弘化大长公主”这一封号也在大忌之列。

 

三、“并依永淳已前故事”,旨在回避唐中宗自“弘道”以来的一切噩梦

 

《资治通鉴》:唐中宗神龙元年(705年)“二月甲寅,复国号,依旧为唐。社稷、宗庙、陵寝、郊祀、行军、旗帜、服色、天地、日月、寺宇、台阁、官名,并依永淳已前故事。”

避讳类别中,“为尊者讳”是很重要又很隐微的一个方面。

《旧唐书》:“十二月己酉,(唐高宗李治)诏改永淳二年(683年)为弘道元年。将宣赦书,上(唐高宗李治)欲亲御则天门楼,气逆不能上马,遂召百姓于殿前宣之。礼毕,上问侍臣曰:“民庶喜否?”曰:“百姓蒙赦,无不感悦。”上曰:“苍生虽喜,我命危笃。天地神祇若延吾一两月之命,得还长安,死亦无恨。”是夕,帝(唐高宗李治)崩于真观殿,时年五十六。”

唐高宗最后三个年号:开耀(681年十月六日)→永淳(682年二月十三日)→弘道(683年十二月四日-683年十二月三十日)∥→唐中宗嗣圣(684年正月初一-684年二月甲子)∥→唐睿宗文明(684年二月)

去世之日曰“忌日”。当天启用“弘道”这个年号,当天唐高宗就驾崩了。民俗至今把这类“忌日”视为“凶日”,把如“弘道”这个年号之类的视为“凶号”。所谓“凶日”“凶号”者言之不祥也,属于必须讳忌不言之列。“弘道”这个年号当然属于唐中宗之必讳。

“并依永淳已前故事”者,忌讳“弘道”这个年号也。此所以《唐会要》中无不讳“弘”为“宏”也。

 

“并依永淳已前故事”更在,自“弘道”以来的22年 ,对唐中宗来说是一部常人难以熬过来的恐惧史伤心史。

《旧唐书》:“弘道元年(683年)十二月高宗崩,遗诏皇太子(李显)柩前即帝位(唐中宗),皇太后(武则天)临朝称制,改元嗣圣。”“(684年)二月戊午,废皇帝(唐中宗李显)为庐陵王,幽于别所。”

《资治通鉴》:“上(唐中宗李显)在房陵与后(韦后)同幽闭,备尝艰危,情爱甚笃。上每闻敕使至,辄惶恐欲自杀。”

唐中宗一切的不幸皆以“弘道”为开端。对于“弘道”以来的“武氏印记”,唐中宗的洗刷尤其用心,无微不至。

《旧唐书》:“汜水县:(垂拱四年﹝688年﹞七月一日,改为广武县。)神龙元年(705年),复为泛水县。”“真源县:(载初元年﹝689年﹞,改为仙源。)神龙元年(705年)二月二十八日,复改为真源县。”“唐安县:(天后改为武隆县。)神龙元年(705年)二月,复为唐隆县。先天元年(712年),改为唐安县。”“咸阳县:(天授二年﹝696年﹞四月二十一日,以管武氏陵升,以宇文意为县令。)神龙元年(705年)十月二十九日,复为畿。”“武泰县:(天授二年﹝691年﹞七月二十八日,分荥阳置焉,隶洛州。)神龙元年(705年)二月四日,改为荥阳,属郑州。”“太原:(长寿元年﹝692年﹞九月七日置北都,改为太原府,都督为长史,以崔神庆为之。)神龙元年(705年)二月四日,罢为大都督府。”“(登封元年﹝696年﹞腊月九日,改为告成县。)神龙元年(705年)二月五日,改为阳城县。二年(706年)十一月五日,又改为告成县。”“良乡县:(圣历元年﹝697年﹞闰腊月二十九日,改为固节县。)神龙元年(705年)二月,复为良乡县。”

从事实看,唐中宗洗刷不及处,唐玄宗及其后接着继续扒罗。“去周去武”岂止改、废、分,甚至用“以水克火”的办法魇制“武氏”,足见大唐王朝的“恐武症”。

“(证圣元年﹝695年﹞,改为光武县。)景云元年(710年),复为南顿县。”“(久视元年﹝700年﹞,置武荣州。)景云二年(711年),改为闽州。开元十三年(725年),复改为福州。”“会昌县:(如意元年﹝692年﹞,置武崇县。)景云三年(712年),改为会昌县。”“朝城县:(永昌元年﹝689年﹞又置,改名圣武。)开元七年(公元719年 ),又改为朝城县。”“万安县:(圣历二年﹝698年﹞置。)天宝元年(742年)八月二十四日,改为福唐县。”“姚州:(长安二年﹝702年﹞置),寻废入隽州。(垂拱元年﹝685年﹞又置,并长明县。)天宝元年(742年)八月二十四日,改为南泸县。”“温麻县:(长安四年﹝704年﹞置。)天宝元年(742年)八月二十四日,改为长溪县。”“临溪县:(天授二年﹝691年﹞,置武原县。)景云二年(711年),改临溪县。天宝元年(742年),改为德清县。” “遂州,唐兴县:(开耀元年﹝681年﹞正月十七日置。)天宝元年(742年)八月二十四日,改为篷溪县。” “(大足元年﹝700年﹞更名安武州),至德二载(757年)更郡曰唐林,乾元元年(759年)复州故名。”“盈川县:(如意元年﹝692年﹞,分龙丘县置。)元和七年(812年)正月,废入龙丘、信安二县。”

据查,“武氏标记”的地名、殿名、门名等等可以上溯到唐高宗时代。“去周”意即彻底性“去武”,包括则天女皇时期,也包括则天皇太后时期、则天皇后时期。

《唐会要》:“显庆元年(656年),敕司农少卿田仁汪因旧殿余址修干元殿(乾元殿)。高一百二十尺,东西三百四十五尺,南北一百七十六尺。至麟德二年二月十二日所司奏干元殿成。其应天门先亦焚之,及是造成,号为则天门。(神龙元年(705年)三月十一日,避则天后号,改为应天门。唐隆元年七月,避中宗号,改为神龙门。开元初,又为应天门。天宝二年十二月四日,又改为干元门。)”

《旧唐书》:“永贞元年((805年)十二月中书门下奏,昭成皇后窦氏,按国史长寿二年(693年)正月二日崩。其时缘则天临御,用十一月建子为岁首。至中宗复旧用夏正,即正月行香。废务日须改正以十一月二日为忌。”

《旧唐书》:“大中五年(851年)十一月,国子祭酒冯审奏:《孔子庙堂碑》是太宗皇帝建立,睿宗皇帝书额,备称唐德,具赞鸿猷,染翰显然,贞石斯在。洎武后权政,国号僭窃,于篆额中闲(间)谬加大周两字。今岂可尚存伪号,以紊清朝,疑误将来,流传僭谬。其大周两字,伏望天恩,许令琢去。谨录奏闻。敕旨:冯审所请刊正讹文,颇协事体,宜依。”

 “弘道”以来(683-705年)的一切无不出自“临朝称制”的皇太后武则天之包揽。武则天一手包揽的“弘化大长公主”“西平大长公主”这两个封号,当然包括在“去周去武”的禁忌之列。

讳“弘”为“宏”,当然包括凉州弘化寺改名为“宏化寺”。

 

四、要“复李曰姓”,弘化公主非得改封不可

 

(一)宗室是王朝的根本所系。

《资治通鉴》:“太后潜谋革命,稍除宗室”“自垂拱(685年)以来任用酷吏,先诛唐宗室贵戚数百人,次及大臣数百家,其刺史、郎将以下不可胜数”。

武则天“革唐命”的其中一个措施就是“除唐宗室属籍”。705年唐中宗“复国号唐”,“复唐宗室属籍”是当然的扎根稳基之务。

《资治通鉴》:“武后所诛唐诸王、妃、主、驸马等,皆无人葬埋,子孙或流窜岭表,或拘囚历年,或逃匿民间,为人佣保。至是(705年唐中宗复位),制州县求访其柩,以礼改葬,追复官爵,召其子孙”“其为周兴等所枉者,咸令清雪,子女配没者皆免之”“皇族先配没者,子孙皆复属籍。”

 

(二)“复姓曰李”是“复唐宗室属籍”的基本前提。

则天女皇“改国号为周”后,“除唐宗室属籍”与“赐姓曰武”两手并用。

《旧唐书》:唐睿宗载初元年(690年)“八月,甲寅,杀太子少保、纳言裴居道。癸亥,杀尚书左丞张行廉。辛未,杀南安王颍等宗室十二人,又鞭杀故太子贤(李贤)二子,唐之宗室于是殆尽矣。其幼弱存者亦流岭南,又诛其亲党数百家。惟千金长公主以巧媚得全,自请为太后女,仍(乃)改姓武氏,太后爱之,更号延安大长公主。”九月,丙子,侍御史汲人傅游艺帅关中百姓九百馀人诣阙上表,请改国号曰周,赐皇帝姓武氏。太后不许,擢游艺为给事中。于是百官及帝室宗戚、远近百姓、四夷酋长、沙门、道士合六万馀人,俱上表如游艺所请,皇帝(唐睿宗李旦)亦上表自请赐姓武氏。戊寅,群臣上言:“有凤皇自明堂飞入上阳宫,还集左台梧桐之上,久之飞东南去,及赤雀数万集朝堂。庚辰,太后可皇帝(唐睿宗李旦)及群臣之请。壬午,御则天数,赦天下,以唐为周,改元。”“除唐宗室属籍”。

“赐姓曰武”,是拿皇帝唐睿宗、皇太子(李宪)“赐姓曰武”开始的。“赐姓曰武”的时间是在690年“改国号为周”之后。“除唐宗室属籍”的时间也是在690年“改国号为周”之后。对于这个时间界线,史书记载得清清楚楚,就不必要再缠乱麻了。

《资治通鉴》:天授元年(690年)九月九日“乙酉,上尊号曰圣神皇帝(则天女皇),以皇帝(唐睿宗李旦)为皇嗣,赐姓武氏(武旦),以皇太子(后谥让皇帝李宪)为皇孙(武宪)”。“除唐宗室属籍”。

《旧唐书》:圣历元年(697年)九月“壬申,立庐陵王哲为皇太子,复名显(李显)”圣历二年(698年)腊月“辛亥,赐太子(李显)姓武氏(武显)”。

《旧唐书》:“神龍元年(705年)正月二十三日,(则天女皇)傳位於中宗(唐中宗武显)。”

为宗室成员“复唐宗室属籍”就必须得先解决“赐姓曰武”的问题。包括唐中宗自己也须由“武显”复归“李显”,还包括洗刷掉与“赐姓曰武”相关联的一切印迹。

 

(三)要解决弘化公主“复姓曰李”的问题,首先得把弘化公主从“赐姓曰武”中剥离出来。

《弘化公主墓志》:“大周故弘化大长公主李氏赐姓曰武改封西平大长公主”。

“西平大长公主”这一封号从授封之初就是与“赐姓曰武”绑定一体的,亦即“大周武氏西平大长公主”。要为弘化公主“复姓曰李”,就必须甩脱“西平大长公主”这一封号。按照“封号不回头”惯例,也不可能复归“弘化大长公主”这一封号了。

怎么办?选择只有一个,追封曰“光化公主”。

需要指出的是,追封曰“光化公主”是大唐王朝礼制的常规做法。大唐对于宗室成员追封追谥有着严格的资质规定,不是任何人都能够得上条件的。论血源,论辈分,论资历,弘化公主完全符合追封资格。

从上可见,追封曰“光化公主”的本质是“去武复李”“去周还唐”。备言之曰,追封曰“光化公主”,完全是出于给弘化公主“复姓李”“复宗籍”“讳武周”“正名分”,与“讳太子李弘”八竿子都打不着。

 

五、关于“讳太子李弘”说,是属于证据的错误引用

 

(一)唐宪宗之前,对皇太子的避讳范围十分有限,没有百官避讳皇太子的规矩。

《唐会要》:“元和五年(810年)二月太常禮院奏百官避皇太子名諱。詳《禮經》,公卿大夫與太子同名無嫌,蓋尊統于上,太子同在臣子之列。國朝故事,東宮官號并東宮殿及門名與太子名同皆改,然無百官避東宮名者。德宗在春宮,處州舊名不改,并御史院同姓名者亦不改。”

唐德宗李适:皇太子 (764年) →皇帝(779-805年)。

《旧唐书》:“大历县:大历二年(767年)七月二十六日,置括州、括苍县。大历十四年(779年)五月,改括州为处州、括苍县为丽水县。”

皇太子居处曰“东宫”,也以“东宫”讳称皇太子。意思很清楚,礼制上自古没有避讳皇太子的规矩。从大唐开国到唐宪宗(805年―820年在位)之前这段时间,唐朝对皇太子的避讳也仅仅限于皇太子居处“东宫”范围内涉讳皇太子的官号,以及“东宫”范围内与皇太子名同的殿名、门名,而朝野百官与皇太子名同者是用不着避讳的。唐德宗李适做皇太子期间,新置的括州、括苍县都不曾避讳,直到他登基当了皇上才“改括州为处州、括苍县为丽水县”。唐德宗李适做皇太子期间,甚至连御史院凡与他同姓名的官员都不必要避讳。

 

唐朝皇位传承:唐高祖→唐太宗→唐高宗李治(太子李弘之父)→唐中宗→唐睿宗→则天女皇→唐中宗→唐睿宗→唐玄宗→唐肃宗→唐代宗→唐德宗→唐顺宗→唐宪宗 (805年―820年在位) →

唐宪宗之前,只是“東宮官號并東宮殿及門名與太子名同皆改”,“然無百官避東宮名者”,百官用不着避讳皇太子。而弘化公主追封曰“光化公主”的时间是在706-709年期间,早于唐宪宗100年。

把“讳太子李弘”说成追封曰“光化公主”的原因,显然与事实不符。

 

(二)《唐会要》把太子李弘本人也讳作“孝敬皇帝諱宏”,所谓改封曰“光化公主”是为了“讳太子李弘”之说不成立。

最早把弘化公主写作“宏化公主”的著作是《唐会要》,作者苏冕(734年-805年)是唐朝人。后来写作“宏化公主”的著作皆源出《唐会要》。

《唐会要》:“宏化,宗室女。貞觀十三年十一月,降吐谷渾慕容諸葛缽。”

《唐会要》:“孝敬皇帝諱宏,高宗第五子。永徽四年正月封代王,顯慶元年冊為皇太子。上元二年(675年)四月二十五日薨于合璧宮倚雲殿,五月五日贈諡曰孝敬皇帝。”

 

《唐会要》写“弘”作“宏”的情况摘要如下。

《唐会要》:獻祖宣皇帝諱熙“宏農(弘农)太守重耳之子也。”

高宗天皇大聖大宏(大弘)孝皇帝諱治 “宏道(弘道)元年十二月四日,崩於東都貞觀殿,年五十六”“十三載二月六日,加尊高宗天皇大聖大宏(大弘)孝皇帝。”

中宗孝和大聖大昭孝皇帝諱顯“永淳二年十二月四日,改為宏道(弘道)元年”“宏道(弘道)元年十二月六日,即位。”

順宗至德宏道(弘道)大聖大安孝皇帝諱誦“大中三年十二月,追崇尊諡曰至德宏道(弘道)大聖大安孝皇帝”“宰相共二十九人:”“韓宏、裴洎、李藩、權德輿、李絳、張宏靖”“使相十一人:王鍔、劉總、田宏正。”

避讳的规则是,太子李弘必须保持本字“弘”,绝没有自己讳自己的道理。而《唐会要》中不仅太子李弘(652—675年)写作“孝敬皇帝諱宏”,而且把太子李弘的父皇写作“高宗天皇大聖大宏(大弘)孝皇帝諱治”,甚至把唐朝七庙首祖獻祖宣皇帝諱熙写作“宏農(弘农)太守重耳之子也”,等等,全都写“弘”作“宏”了。

自己讳自己,甚至要祖宗也讳自己的避讳法,古往今来没有,天宫地府也没有。

 

(三)自古没有“以长讳幼”的规矩,更没有“葬后讳别人”的礼数。

避讳的规矩是 “以幼讳长” “生者讳,死者不讳”,不存在“以长讳幼”的规矩,更不存在“葬后讳别人”的礼制。这是绝对的。若不信,可去扒拉出土墓志遍翻史志去对证。

弘化公主是太子李弘的“姑婆”,就根本不存在弘化公主这个长辈去避讳太子李弘这个晚辈的可能性。

《弘化公主墓志》:“大周故弘化大长公主李氏赐姓曰武改封西平大长公主”。

太子李弘“謚為〔孝敬皇帝〕”“制度一準天子之禮”的时间是唐高宗上元二年(675年),勒石于699年的《弘化公主墓志》仍称“大周故弘化大长公主”,所谓“讳太子李弘”在弘化公主生前并不存在。

弘化公主的去世时间是698年,在“中宗踐祚(705年),制祔(太子李弘)于太廟,號曰義宗”的时候弘化公主已经“入土为安”将近10年了。“死后讳别人”在礼制上没有,在任何时代的现实生活中也没有,只有专家们的信口开河中才会有。既然让弘化公主死后讳,为什么不把《弘化公主墓志》从墓里挖出来讳写为“大唐故光化公主”? 

所谓弘化公主改封曰“光化公主”是为了“讳太子李弘”的定论,纯属一知半解,骇名蒙人。

 

(四)弘文馆“讳太子李弘”改名,百官不包括在“避皇太子讳”的范围内。

1、只有讳皇帝的记载,未见超出范围讳皇太子的记载。

官名、地名、建筑名称是避讳最确切最久远的记忆,不会因人世变迁而泯灭。对于官名、地名、建筑名称的变换史志上都有清楚的记载,漏载的可能性不多。尤其是涉及皇帝、皇太子的因讳改名情况,记载不可能缺漏,一一都有据可查,并不是许多人认为的那么神秘。

《旧唐书》:“桂州:长庆二年(822年 )十二月桂管观察使殷侑奏”“总四县,一县与肃宗陵号同。桂州建陵县,今按图经牒,有修仁乡,伏请改为修仁县。”

唐玄宗李隆基:皇太子(710年)→皇帝(712-756年)。

唐肃宗李亨:皇太子 (738年) →皇帝(756-762年)。

唐代宗李豫:皇太子(758年)→皇帝(762-779年)。

唐德宗李适:皇太子 (764年) →皇帝(779-805年)。

唐顺宗李诵:皇太子(779年)→皇帝(805-805年)。

唐宪宗李纯:皇太子 (805年) →皇帝(805-820年)。

唐穆宗李恒:皇太子 (812年) →皇帝(820—824年)。

《旧唐书》:“箕州:先天元年(713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又改为仪州。避元宗(唐玄宗李隆基)嫌名也。” “乐山,本乐预,宝应元年(762年)更名。” “大历县:大历二年(767年)七月二十六日,置括州、括苍县。大历十四年(779年)五月,改括州为处州、括苍县为丽水县。”“元和十五年(820年)二月,改恒州为镇州,恒阳县为曲阳县,恒岳为镇岳。避穆宗(唐穆宗李恒)讳也。”“峦州,旧名淳,与宪宗庙(唐宪宗李纯)讳同。永贞元年(805年)十二月,改为峦州。”“横州从化县,旧名淳风,与宪宗庙讳同。永贞元年(805年)十二月,改为从化县。”“慕化县、正义县:已上两县,上字与宪宗庙讳同。永贞元年(805年)十月,改为慕化、正义县也。”“清溪县:旧名上字,与宪宗庙讳同。永贞元年(805年)十二月,改清溪县。”

史志所载因讳改名的地名差不多就是以上所列这些,遗漏不会太多。对照做皇太子、做皇帝的时间就可以看出,避讳唐玄宗李隆基改箕州为仪州,避讳唐代宗李豫改乐预为乐山,避讳唐德宗李适“改括州为处州、括苍县为丽水县”,避讳唐穆宗李恒“改恒州为镇州,恒阳县为曲阳县,恒岳为镇岳”,避讳唐宪宗李纯“改为峦州”“改为从化县”“改为慕化、正义县”“ 改清溪县”等等,以上因讳改名的时间都是登基当了皇帝后之所为,无一是在做皇太子期间改名的。

由此可以看出:

(1)在唐宪宗之前,唐朝地名因讳改名的只限于讳皇帝本名,并不讳庙号、陵号。

(2)在唐宪宗之前,各皇帝做皇太子的时间都不算短,但地名中并没有因讳这些皇太子而改名的。

(3)经一一详查,改名地名中,在唐宪宗之前没有因讳“祔葬”的“皇太子”“追谥皇太子”而改名的任何一例,也没有因讳“祔太廟”的“追谥皇帝”而改名的任何一例。

也就是说,按照避讳的先后序列,不可能存在超出范围去让百官讳“皇太子”“追谥皇太子”“追谥皇帝”。

“讳皇太子”之泛化是从唐宪宗开始的,此前并无百官“讳皇太子”的规矩。正因为唐宪宗乱制胡来,历来颇受史家诟病。

 

2、在唐宪宗之前,“讳皇太子”改名的地名唯有一例,就是弘农县改名恒农县。

《唐会要》:“虢州,宏农县:显庆二年(657年),避孝敬(太子李弘)讳,改为恒农县。开元十六年二月二十八日,复改宏农县。”

太子李弘:皇太子 (656-675年) ,675年“谥为孝敬皇帝”“制度一準天子之禮”。

(1)太子李弘656年立为皇太子,657年改弘农县为恒农县,675年“谥为孝敬皇帝”“制度一準天子之禮”,属于皇太子期间因讳改名的地名。这是唐宪宗之前所见唯一一个为避讳皇太子改名的地名。

(2)值得注意的是,“避孝敬讳”改宏农县为恒农县,是因为“人臣与人主言及上表,未有称皇太子名者”“太子皇储,其名尊重,不敢指斥,所以不言”“临事论启,回避甚难”。弘农县是太子李弘的封领之地,包括在“东宫”的必讳范围内,而不是超范围避讳皇太子。

(3)太子李弘675年“谥为孝敬皇帝”“制度一準天子之禮”,698年《弘化公主墓志》“大周故弘化大长公主”。显然,“讳太子李弘”的范围并不等于百官也必须“讳太子李弘”。这与唐宪宗之前百官并不避讳“皇太子”“追谥皇太子”“追谥皇帝”的查对结果是一致的。

 

3、“讳太子李弘”在太子李弘生前就开始了,但避讳范围仅限于“东宫”及与皇太子直接相关的范围,属于理当“避皇太子讳”的规定范围。百官并不包括在“避皇太子讳”的范围之内。

《旧唐书》:“中允:武德初为内允,三年(620年)三月十日改中允,又隶门下坊。永徽三年(652年)八月二十日,又避皇太子讳改为内允,中舍人改为内舍人。显庆元年(656年),太子废,复为中允。龙朔二年,改为左赞善大夫,咸亨年(670-674年)改复为中允。”“右谕德一人,右赞善大夫五人,录事一人,主事二人,品皆如左春坊。隋内舍人隶典书坊。武德初改曰中舍人,管记舍人曰太子舍人。永徽元年(650年),避太子名,复改中舍人曰内舍人。龙朔二年(662年),改典书坊曰右春坊,右庶子曰右中护,中舍人曰右赞善大夫,舍人曰右司议郎。”“詹事府:太子詹事一人,正三品;少詹事一人,正四品上。”“(天授中,改为宫尹。)神龙元年,复为詹事。”“太子内坊局:令二人,从五品下;丞二人,从七品下。掌东宫閤内及宫人粮禀。坊事五人, 从八品下。初,内坊隶东宫。”“太子左右司御率府:亲卫、勋卫、翊卫三府中郎将以下,如左右卫率府。”“诸卫中郎将:永徽三年(652年)八月二十日,避太子讳,改中郎为旅贲,改郎将为翊军。”“亲府、勋府、翊府三府:中郎将、郎将, 掌其府校尉、旅帅及亲、勋、翊卫之属宿卫,而总其事。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九品上,掌判句,大朝会及皇太子出,则从卤簿而涖其仪。”“崇文馆:学士二人,掌经籍图书,教授诸生,课试举送如弘文馆。校书郎二人,从九品下。掌校理书籍。贞观十三年置崇贤馆。显庆元年(656年),置学生二十人。上元二年(675年),避太子名,改曰崇文馆。”

东宫官,即皇太子“东宫”范围内的官名。东宫官包括左春坊、右春坊、詹事府、太子内坊局等等,还包括与皇太子直接相关的太子左右司御率府、崇文馆、弘文馆等等。内允、太子舍人、赞善大夫、詹事、丞、中郎将、郎将等等官名都属于“东宫官”,还包括与直接服务于皇太子的团队相关的官名等等,以及与“东宫”相关的机构名、建筑名等等,都属于避讳皇太子的规定范围。

 

4、“改弘文馆曰昭文馆,以避孝敬皇帝之名”,是因为弘文馆在“避皇太子讳”的规定范围内。把弘文馆因讳改名解读为百官必须“讳太子李弘”,属于错误解读。

要闹明白“改弘文馆曰昭文馆,以避孝敬皇帝之名”,先得闹明白弘文馆与皇太子的关系。

《旧唐书》:“孝敬皇帝弘,高宗第五子也。永徽四年,封代王。显庆元年,立为皇太子”“龙朔元年(661年),命中书令、太子宾客许敬宗,侍中兼太子右庶子许圉师,中书侍郎上官仪,太子中舍人杨思俭等于文思殿博采古今文集,摘其英词丽句,以类相从,勒成五百卷,名曰《瑶山玉彩》。表上之,制赐物三万段,敬宗已下加级、赐帛有差。”

《唐会要》等: “永徽六年(655年)十二月五日,诏礼部尚书、宏文馆学士许敬宗每日待制于武德殿之西门。”“显庆元年(656年),敬宗担任太子宾客。” “显庆元年(656年)十月,诏礼部尚书、宏文馆学士许敬宗等修东殿新书。”“显庆元年(656年),唐高宗立五子李弘皇太子,后任命上官仪为太子中舍人。龙朔二年(662年),上官仪升任西台侍郎、同东西台三品,成为宰相,又加银青光禄大夫,仍兼弘文馆学士。”

清楚不过,“太子宾客许敬宗”“太子右庶子许圉师”“太子中舍人上官仪”“太子中舍人杨思俭”既是皇太子李弘的“东宫”团队,又是“弘文馆学士”。亦即,弘文馆是直接服务于皇太子的机构和团队,属于“避太子讳”的规矩范围。

至于“改弘文馆曰昭文馆,以避孝敬皇帝之名”的原因,下面“太子左庶子王方庆上言”说得很清楚。

《唐会要》:“长安二年(702年)正月十七日太子左庶子王方庆上言,请准旧制,改东宫殿及各门与皇太子名同者。上疏曰,谨按史籍所载,人臣与人主言及上表,未有称皇太子名者。当为太子皇储,其名尊重,不敢指斥,所以不言。西晋仆射山涛启事,称皇太子而不言名。涛中朝名士,必详典籍,故不称名,应有凭准。朝官尚犹如此,宫臣讳则不疑。今东宫殿及门名,皆有触犯。临事论启,回避甚难。孝敬皇帝为太子时改宏教门为崇教门,沛王为皇太子时改崇贤馆为崇文馆,皆避名讳,以尊礼典。此则成例,足为规模。上从之。”“神龙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有司奏,以宫殿名与沛王讳同者,悉改焉。遂改昭庆殿、章德殿、昭贤侯庙。”

“避皇太子讳”的范围很清楚,只限于“东宫殿及门名”,百官并不包括在“避皇太子讳”的范围之内。

《旧唐书》:“武德四年正月,于门下省置修文馆。至九年三月,改为宏文馆。神龙元年(705年)十月十九日,改为昭文馆,避孝敬讳故也。”

《新唐书》:“神龙元年(705年),改弘文馆曰昭文馆,以避孝敬皇帝之名。二年曰脩文馆。”

《旧唐书》:显庆元年(656年)三月十六日,皇太子宏请于崇贤馆置学士,并置生徒。诏许之,始置二十员,其东宫三师三少。宾客詹事、左右庶子、左右卫率及崇贤馆三品学士子孙,亦宜通取。至上元二年(675年 )八月二十七日,改崇贤馆为崇文馆。(避章怀太子讳也。)

显而易见,“改弘文馆曰昭文馆,以避孝敬皇帝之名”并没有超出“避皇太子讳”的规定范围。

“改弘文馆曰昭文馆,以避孝敬皇帝之名”并不等于百官必须“讳太子李弘”,二者完全是两码事,将二者混同为一属于错误解读。把“神龙元年,改弘文馆曰昭文馆,以避孝敬皇帝之名”解读为一切都得“讳太子李弘”更是错误理解。

非常清楚,把“讳太子李弘”套解为弘化公主追封曰“光化公主”的原因,纯属证据的引用错误,是张冠李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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