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露清盈芳草地,蓝莓香醉碧云天。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蓝莓之乡”的知名度与美誉度,颂扬海子诗歌的纯粹性、理想性,多视角、全方位展示诗乡怀宁独特的人文风采和新时代建设成就,决定举办第六届中国·怀宁“海子杯”诗歌大赛,面向社会征集作品,启事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诗歌学会
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安徽省怀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安徽省怀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安徽省怀宁县文化馆
安徽省怀宁县图书馆
安徽省怀宁海子诗歌研究会
安徽省怀宁县作家协会
二、活动主题
春暖花开·诗以咏“怀”
三、征稿内容
围绕“春暖花开·诗以咏‘怀’”,讴歌新时代怀宁人文风采和社会经济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彰显怀宁元素。
四、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
五、征稿对象
海内外汉语写作诗人及诗歌爱好者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优秀奖10名,奖金各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七、投稿要求
(一)征稿体裁为新诗,单首不低于20行,不超过40行;组诗不超过5首,总行不超过150行。
(二)来稿需备注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银行卡号、开户行等信息。
(三)本次征文只收电子稿件,每个作者限投一次,凡不按要求投稿者,所投稿件视为无效。
(四)应征作品请发至组委会指定邮箱:hnxwenlian@163.com,联系人:何青。
(五)来稿请标注“第六届中国·怀宁‘海子杯’诗歌大赛征文”字样,标题+作者+正文+简历+通联+邮箱+电话+身份证号,标题四号黑体,正文小四宋体,正文粘贴与附件同时发送。
八、成果展示
(一)部分获奖作者将受邀参加6月中旬在怀宁举办的2023中国·怀宁海子诗歌节暨第六届海子诗歌奖颁奖典礼。
(二)所有获奖作品和部分优秀作品在《中国文艺家》“中国新诗”版、《怀宁文艺》2023年夏季号上发表。
九、有关事项
(一)投稿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首发、未在正式出版物及网络上发表过的新作,禁止套作、抄袭,文责自负。如发生著作权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相关责任,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奖金和获奖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二)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享有使用权,可复制、翻译、发行、汇编、改编或演出,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相关的公益性活动。
(三)除获奖奖金和相应稿酬外,大赛主办方不再支付给参赛者其他费用。
(四)评审中若无符合要求的作品等次可以空缺,空缺等次不超过所设等次的30%。
(五)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
(六)本启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第六届中国·怀宁“海子杯”诗歌大赛组委会